合众人寿戴皓 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IPO审核200人上限亟待放开

2017-07-0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就两会提案接受记者采访,其此次提案涉及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关于在营改增工作中向保险业予以政策

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就两会提案接受记者采访,其此次提案涉及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关于在营改增工作中向保险业予以政策倾斜、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与IPO审核200人上限政策相衔接等多个方面。

保监会2015年7月发出通知,允许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目的是为建立股东、企业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薪酬激励机制,促进企业长期稳健发展,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据悉,不少保险机构已就相关事项开始研究,但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一个较大难题即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导致超过200人持有公司股权,而这与证监会关于IPO"首次公开发行企业股东不得超过200人上限"存在矛盾。

"200人是指穿透到最终自然人,实际操作来看不只200人,如果作为一家企业上市,最后申报证监会一定会受到局限。如果一时放开实在有难度的话,员工有个持股平台,持股平台不穿透到所有自然人,这样就利于员工持股平台的上市,有利于员工跟企业共同努力,更有利于国家整体经济建设。"戴皓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在戴皓看来,取消股东最高人数限制在国际上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在欧盟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已没有公司股东最高人数的规定,只有法国、爱尔兰、卢森堡等少数国家尚保留旧制;日本2005年颁布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数没有规定;我国台湾地区2001年修订的《公司法》也取消对股东人数限定;美国现虽有500人上限,但美国国会有关议员也提出新法案,建议放宽人数限制至1000人甚至2000人。

就此问题戴皓建议:首先应加快《证券法》修订进程,尽早解除该等限制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若《证券法》修改草案因各种因素暂无法提交本次全国人大审议,建议以单行法规或条例形式先于《证券法》出台;其次,为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工作,建议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后,该持股平台视为一个主体,在后续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无需穿透计算,并建议将该规定以法规或条例的形势予以明确。

"因为这200人的限制是受限于《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戴皓委员提案无需穿透计算,这是审核流程中证监会掌握范围内。在法律近期内没有修改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这个方案是可行的。"合众人寿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杜文君对记者表示。

记者从合众人寿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公司目前已经请顾问公司就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进行研究,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一旦准备就绪且时机成熟会尽快推开。

此前有消息称,合众人寿2015年已全面启动上市进程,预计正式IPO时间可能在2018年前后,为此公司亦在酝酿新一轮增资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