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马克昌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马克昌:一生追求良知与善意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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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马克昌,著名法学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1926年8月,生于河南省西华县;1946年,考入武汉大学;1950年,留校任教.同年,被保送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研究生,成为新中国第一届研究生;1952年,研究生毕业,返回母校从事教科研工作;1956年冬,进入全国人大参与刑法起草工作.两年后,被划为"右派",脱离法学教育和研究长达2

马克昌,著名法学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

1926年8月,生于河南省西华县;

1946年,考入武汉大学;

1950年,留校任教。同年,被保送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研究生,成为新中国第一届研究生;

1952年,研究生毕业,返回母校从事教科研工作;

1956年冬,进入全国人大参与刑法起草工作。两年后,被划为"右派",脱离法学教育和研究长达20年;

1979年,受命协助韩德培教授共同重建武汉大学法律系;

1980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之邀,参加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起诉书的讨论,随后,担任该案被告人吴法宪的辩护人;

1983年,出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

1986年,出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

2003年,以78岁高龄完成了80余万字的个人专著《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

2011年6月22日,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去世,享年85岁。

6月26日清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殡仪馆,鲜花含悲,哀乐低回。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送别刑法学泰斗马克昌。

在默默啜泣的人群中,有与他相伴多年的老同事,有活跃于当今刑法业界、学界的"马家军",有刚刚走入武汉大学的新生,也有曾被他热心相助的老百姓。

30年前,他作为辩护律师,参与了一场举世瞩目的世纪审判,名满法界。

30年来,他作为刑法学家,引领刑法理论研究,培养法学人才,推动了国家法治进程。

如今,斯人已去,但他刚直不阿的为人品质、求索不息的学术精神、诲人不倦的师者风骨,将永远荫泽后人。   

                              1980年,马克昌(右一)会见被告人吴法宪。

                              1980年,审判庭上,马克昌(左一)为吴法宪辩护。

历史的辩护人

"我不是代表我自己,而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任何时候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马克昌的名字也许有些陌生,但在法学界,可以用声名显赫来形容他,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在30年前参与了一场举世瞩目的特别审判。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上世纪80年代。

那是1980年11月16日,清晨6点,北京,马克昌匆匆吃完了早餐,在国务院第一招待所乘车,经长安街一路向北,朝京郊昌平而去。

他的目的地是著名的秦城监狱。那里砖墙高耸、电网密布、铁门紧闭、气氛森严。墙内有10栋灰色的砖砌楼,窗户离地面两米多高,在人的视线以上。每道大门皆装有"监视孔",门旁是荷枪实弹的武警。

马克昌时任武汉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一个月前,他正在给学生上课,忽然接到学校办公室转来的急电,令他火速进京,到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报到,"其他不详"。他坐上当天下午的火车,次日凌晨抵达北京,被接到了国务院第二招待所。这时他才知道,"上面"让他参与对林彪、江青集团起诉书的讨论。一周后他又被指定为"四人帮"主犯张春桥的律师,因张抗拒律师辩护,换成为"林彪案"主犯吴法宪辩护,吴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空军司令员。

马克昌后来回忆说,这里实行"认证不认人"的铁则,再大的官儿到访,没有专门印制的出入凭据也休想迈进半步。他还记得,当时他谨慎地掏出由司法部、公安部开具的介绍信,经门卫与公安部电话核实,最终得以进入大院。"走在里面,只听见树叶沙沙的声响"。

马克昌在回忆录中称,彼时,中国正常司法刚刚恢复,而林彪集团、"四人帮"集团的罪犯大多曾身居高位,掌握大量国家机密,因此,主管部门对辩护律师的态度是谨慎甚至严苛的。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彭真亲自圈阅了《辩护工作方案的建议》,提出"会见被告人必须有看守人员在场"、"律师在法庭上不得作无理强辩"、"要保障法庭审判顺利进行"等要求。后来,司法部又提出"不搞单干"、"要谨慎"、"把问题想周全"、"严格保密"等4项要求;除了"某些细节"可以"作相应辩护",就只能"请法庭依法裁判"。但马克昌说,事实上,在实际审判中,律师们后来为几名被告人所作的辩护词突破了上述规定。

马克昌便是特别法庭上对被告人提问最多的律师之一。他提出了吴法宪可减轻罪名的几个关键点,据理力争,提请法庭对吴从轻判处。最终,吴法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服刑大半年后保外就医。

多年后,当人们谈及此事,马克昌说,作为法学家,他很庆幸自己遇上了林彪集团、"四人帮"集团这样的特别案件。"不是说我的水平有多高,而是以后的同仁,再难有这样的机会,亲历如此空前绝后的世纪审判。"

其实,更加让世人折服的是马克昌的博大胸怀和法学精神。

马克昌接到案件审理通知时,恢复工作不到两年,在此前的20多年里,武汉大学法律系被撤销,马克昌因《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订刑法》的提案被打成"右派"。他先是被发配到蕲春县八里湖农场劳动改造,之后回到学校的伙食科当出纳,最后调到图书馆当了17年的图书管理员,直到1979年1月,他的错划"右派"才得到改正。

而受命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辩护律师时,马克昌抛却个人情绪,表现出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极高素养。"这场特别辩护,从历史的角度看,是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里程碑,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真正起点。"有人问他为什么要为反革命集团做辩护律师,马克昌说:"我不是代表我自己,而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任何时候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50年,马克昌在人民大学。

                        2004年,马克昌参加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

刑法学界的泰斗

"他功底深厚,不仅对中国刑法学有很深的造诣,同时对外国刑法学有深入的研究,可以说是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

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辩护律师,是马克昌一生最受瞩目的时刻,而做一名刑法学学者,则贯穿他与法律相伴的一生。

1950年,马克昌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由于品学兼优,深受我国著名法学家、时任武大法律系主任的韩德培教授赏识,毕业后留校任教。不久,被保送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研究生,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研究苏联刑法理论,成为新中国第一届研究生。毕业后,马克昌返回了母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马克昌积累了丰富的治学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治学风格。他任副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刑法学》,是我国恢复法学教育后出版的第一部权威刑法学教科书,初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刑法学体系。他主编的《犯罪通论》、《刑罚通论》,已成为我国刑法学研究的典籍性文献,是刑法学者案前必备之书。他主编的《中国刑事政策学》,是我国大陆地区第一部研究刑事政策的专著。他主编的《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从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辩护律师这一角度,以真实的笔触记录了处于国家历史转折时期展开的这场历史性审判,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2003年,马克昌以78岁高龄,完成了80余万字的个人专著《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是当年我国法学界唯一获奖的书籍。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有超过百万的法学学生读过马克昌的刑法专著。

因为在刑法学上的赫赫成就,他与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被合称为"北高南马"。高铭暄教授曾这样评价马克昌:"他是我素来尊敬的一位刑法学家,他功底深厚,不仅对中国刑法学有很深的造诣,同时对外国刑法学,特别是大陆法系有深入的研究,可以说是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

多年来,在从事刑法理论研究的同时,马克昌一直积极参与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工作。从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正式颁布,30多年来,无论是中国刑法理论研究还是法制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步,马克昌就是这一重要历程的见证者和参与者。

1990年,担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他力主法治,强调严格执法,帮助司法机关严把案件关,联合其他7位常委提出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第一个质询案,纠正了当时某行政机关越权办案的错误。

1997年修订后的宪法在立法原则、罪刑和刑法的规定上都进行了较大调整。国内许多学者就我国现阶段是否应该取消死刑的问题产生了争议,马克昌明确指出,目前不能废除死刑,但应逐步减少死刑。废除死刑是国际发展的趋势,并且联合国关于人权的公约也主张尽量废除死刑,在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也只能对极其严重的罪行判处死刑,这体现了对生命权的尊重,是一个国家文明和进步的标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回忆说,1997年刑法修订后不久,马克昌建议把死刑核准权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来,完善死刑核准制度。他的这些想法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现代法律制度。

近几年来,在国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马克昌又提出应将"宽严相济"作为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并从理论上对其进行了系统论证。在他的呼吁和推动下,刑法理论界、刑事立法和司法部门基本达成了共识,将"宽严相济"作为基本的刑事政策贯彻到立法和司法实践中。

去年6月以来,因为病魔缠身,马克昌一直在住院疗养。但在病榻上,他还高度关注着"刑法修正案八"的修订工作,针对修订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刑罚结构调整、具体罪名修改与完善等10多个问题提出了具体书面意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刑法应从"国家刑法"转变为"市民刑法",从强调国家权威转向强调保障公民人权——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可杀可不杀的不杀。这是马克昌一生的追求。

                              2008年,学生向马克昌请教问题。

                            2008年,马克昌被请他签名的学生包围。

桃李天下的教授

"虽然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但他仍每年招收博士生。直到住院前,还坚持给博士生上课,法学院所有重大活动,比如本科生的开学、毕业典礼,他都坚持参加。"

因为马克昌在刑法学界名声响亮,很多人慕名给他写信,大多反映案情。马克昌曾跟学生开玩笑:"老百姓都把我当包公了,实际上我只是个普通教授。"

武大老校长刘道玉担任校长期间,正是马克昌担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的时期,两人在工作中结下了深厚友谊。刘道玉回忆说:"马先生不仅自己学问做得好,而且非常重视人才,是一个愿意为同行、晚辈铺路搭桥的人。正是他的努力使武大法学院会聚了一批优秀的法学教师,为此,马先生费了不少心血。"

今年36岁的陈家林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马家军"的中坚弟子。"这些都是老师给的。"2000年,陈家林进入武大读博士,师从马克昌。"2003年毕业后,老师凭着与日本早稻田大学的深厚友情,亲自联系,促成我去留学。"2006年,陈家林学成归来后在武大任教,主攻刑法学。

陈家林说,老师虽然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但每年仍招收3名左右博士生。直到住院前,马老还坚持给博士研究生上《外国刑法学》。法学院所有重大活动,包括本科生的开学、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等,马老都坚持参加。

今年4月,医生表示马老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太好了,需尽量避免久坐久思考,但他还是要亲自看所带博士生的论文。陈家林说:"有一次,老师发起了高烧,护士为他输液,他就用另一只手为学生改论文。"

"博士生们最爱他也最怕他。每次博士生答辩,提出一针见血意见的一定是马老。""每篇论文十几万字,马老认真读着,不舒服时,就躺着看,身体稍好些,就坐起来,倚着茶几看。""每篇论文上,他都写上了密密麻麻的修改意见。第三篇论文看到一半时,老师病情加重,无法动笔,便口述修改意见。"马老的同事们说。

今年5月,马克昌带的3位博士生均以全优的成绩毕业。

马克昌重病之前,大家都觉得他是那么富有精力,以至于听到他住院的消息,许多人都不相信。

在住院之前,他坚持每天散步4000步。天气好时就在珞珈山下溜达,下雨天就在客厅里走,如果出差,就在火车上走,这个习惯雷打不动。5年前,学生们带他去体检,医生表扬他是80岁的年纪40岁的心脏。

而且,马老每天都坚持作研究、写书,一天最少两三千字。"他从来没觉得自己会这么早离开。有时候我陪先生一起散步,他跟我谈自己的规划,感觉他至少把工作安排到了95岁。"陈家林说。

即使生病之后,只要身体稍微好点,他就会叫学生把各种参考资料带到医院。病房的柜子全部堆满了书。"每天的《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是他必看的,不仅看,他还专门买了把剪刀,遇到他觉得有意思的案件,就把相关报道剪下来研究。"

直到他被送进重症监护室,陈家林通过视频告诉他:"您的论文我整理好了,就等您出来把著作完成。"躺在病床上、插着氧气管的马克昌第一次表现出对身体虚弱的无可奈何:"我尽量吧!"他说话的声音小且含糊。"但是我听见了,那恐怕是先生第一次有了不好的预感。"陈家林说。

法学院有老师回忆,直至逝世前,马老还惦记着他尚未完成的个人著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还不时感慨没有精力去撰写构思已久的个人独著《刑法总论》。

陈家林说,他下决心尽快促成先生未竟之作《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研究》一书的出版。至于先生的《刑法总论》,不仅要求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要求文史方面造诣精深,能够胜任的学者寥若晨星,"恐怕会成为永远的遗憾"。

                                   2004年,马克昌先生在新疆。

有棱有角的老头

"他一生刚直不阿,有副侠骨柔肠。""他是一个追求良知和善意的人,毕生倡导的,与其为人相一致,‘没有瑕疵’。"

"我们要求相关的祭祀物品一定要有棱有角,不能做成圆的。"马克昌的儿子马霄汉说,"父亲从小就教育我们做人要正直,不要圆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童德华是马克昌1999级的博士研究生,他也对马老的正直印象深刻:"老师一生刚直不阿,有副侠骨柔肠。"

有一次,一个人因故被判死刑,马老并不认识他,此人的家属几经周折找到马克昌,向他求助。马克昌认真研究了卷宗后认为,司法机关的量刑过重,他很快给当地写信反映了这一问题,提出以证据定性的意见书,力争为对方减刑。最后,当地法院参照马老的意见,酌情减刑。

在治学上,马克昌也认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要改变传统那种动不动就用刑法的理念,刑法一定要谦抑宽容。"他是一个追求良知和善意的人。"他的门生们说,"先生毕生倡导的,与其为人相一致,‘没有瑕疵’。"

除了法学知识精湛,马克昌在文史方面的修养也极深,记忆力惊人。"他70岁的时候还能完整背出《滕王阁序》。"童德华说,2001年,他跟马克昌一起去济南开会。当时住的宾馆房间里有一张大明湖的照片,马克昌看到后,当场背了一首关于大明湖的宋词,让他佩服不已。

"别人是学生给老师送礼,我们恰恰相反。"童德华说,读博期间,他和同学没少收到老师赠送的礼物——书籍。有个学生到日本留学,马老还资助了一部分。

虽然身为中国刑法学泰斗,一生学术硕果累累,才华横溢,但在学术与教学之外,他被儿女称为"不会生活"的父亲。

"父亲生活上很简单。"马霄汉说。他不会做饭,连皮鞋都不会擦,不会换灯泡,家里灯泡坏了只能等儿子回去换,几乎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在著书育人上,家务事基本上由妻子承担。

曹琳是马克昌的小女儿,一直跟母亲姓。"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父亲对我的关心是最多的,但比起他的学生就‘小巫见大巫’了。"曹琳回忆说,一次父亲教她学游泳,胆小的她怎么也不敢松开父亲的手,结果学了很久也没学会。"当时很郁闷,觉得父亲教我不如像教他的学生一样用心。"曹琳说,看到父亲把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学生身上,每天认真地帮他们批改作业,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状况,她觉得很嫉妒,有时甚至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他的学生,那样就能得到父亲更多的关爱了。

曹琳还记得,父亲在她考上大学后曾经说过一句话:"家里的4位老人都已经送走了,最小的小孩也已经上大学了,可以说,家人方面的任务我都完成了。"从那之后,本来就醉心工作的马克昌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了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上。他生病后,家里一直对他隐瞒病情,他对自己的病情没有概念,只要有精力,他都要看资料、写东西。

让曹琳对父亲心存感激的是:"父亲非常民主,从来不干涉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上的选择,只会提出一些建议。"曹琳说,虽然父亲一生都扑在了法学研究上,但他从未勉强3个子女也学法律,即使对此有点遗憾,但他仍为子女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取得成绩而感到骄傲。

如今,曹琳在江汉大学当美术教师。她说,直到自己做了大学老师,才意识到自己和父亲很像。"我觉得更加理解爸爸了。"马老去世前一天,曹琳还在跟他讨论大学教育,当时曹琳正在写一篇大学教学质量的文章。父女俩本约定周五见面聊聊,不想终成遗憾。

马老的同事、学生们也都不胜唏嘘:"他的离开,让珞珈山上又少了一位大家,但他的精神永远不会离去。"

八十五载风雨路,

六十一年求索情。

沧桑历尽雄心在,

学问融通贯笔端。

世纪之案弘法治,

珞珈山麓育英才。

星沉碧落人归去,

前贤伟业赖后生。

——悼马克昌先生(马克昌弟子、武汉大学教授陈家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