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洪业化工 山东郓城:洪达化工污染严重 周边百姓深受其害

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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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09年2月25日凌晨3点开始, 60多辆警车.手持警盾和电棍的400多警察.40多人的检察官在内,施工机车将麦田地毯式地进行铲翻,警方

"2009年2月25日凌晨3点开始, 60多辆警车、手持警盾和电棍的400多警察、40多人的检察官在内,施工机车将麦田地毯式地进行铲翻,警方在大片的麦田周围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不许村民靠近半步。经过两天,警方带走十几个为耕地‘抗争’的老人和妇女后,7500亩良田被征收完毕。

"刘垓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回忆并叙述了被征地的整个经过,并表示"当时凡涉及到征地的村都这样。当时每家门外都站有警察,机械平地时任何人不得外出,据说当时把菏泽市好多县的警察都调过来了。"

村民不愿意被征地的原因,主要还是知道征地后要规划化工业园区,村民害怕被污染。"附近的巨野县很多乡镇以前有很多化工聚集区,那里的人民饱受污染。很多村子水井都不能用了,都在买水吃,而且得癌症的特别多。"谈话中,村民们表示出了深明大义的一面:国家搞建设,老百姓要全力支持,而园区建设以牺牲老百姓健康为代价,是我们万不能接受的。

同时,在建园之前,政府承诺化工园区附近的村庄要整体搬迁。而搬迁工作是一项庞大工程,到目前,按照我国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根据当地近五年风向和风速,及居民区所处的风向和企业产能,确定企业与居民区的卫生防护距离,煤化工工业园区及焦化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不小于1400米。

另外,企业内部大大小小有好多的罐体,有爆炸隐患的比比皆是,还涉及到安全防护距离的问题。一但出事,必然对数千村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污染企业近距离的与村民们共存,环保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环评验收:"擦边球"打到了界外

针对洪达化工排污的现象,郓城县环保局法制宣传科李继祥科长向中国环境观察解释:"20日中午和晚上的浓烟排放是企业停电了,为了避免发生爆炸等生产事故,必须打开舱门自然排放,这是安全生产工艺,企业也没办法。"

据山东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一工程师介绍:焦化企业一停电,二氧化硫、粉尘等有毒物质就直排天空,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在我国《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修订)》中也明确指出:焦化企业应采用可靠的双回路供电;焦炉煤气事故放散应设有自动化点火装置。这位工程师说:如果应急的环保措施到位,这样的突然污染完全可以避免。

同时,根据本刊在洪达化工企业排污现场看,浓烟过后,企业仍在继续生产,并未有停电现象发生。

当提及地下水被污染,李科长回复今年6月份,环保局委托青岛一家检测机构对反映水污染涉及到的村庄进行了水体样本采集,检测结果还没出来。

当本刊提及了解洪达化工的企业环评和验收的文件,李继祥科长说环保局负责档案的人不在,没办法拿出。随后,中国环境观察在山东省环保厅调取有关洪达化工的环评资料显示:鲁环审【2008】306号"关于山东郓城东方焦化98万t/a焦化及焦炉气制10万t/a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中正对卫生防护距离一项提到,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大尹庄、李垓、刘垓三个村庄的搬迁工作,否则该项目不得投入试生产。

郓城县政府应加强1400m卫生防护距离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再新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份严肃的环境审批文件,在鲁环验【2012】101号文件中,关于村庄搬迁问题再次被这样描述:你公司须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敦促有关政府按承诺及时完成大尹庄、李垓、刘垓等三个村庄的搬迁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切实防止出现群众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并负责处理好相关事宜。明知村庄没有搬迁,却给予了验收,这不是打擦边球吗?

本刊在网上搜到2012年消费日报网关于山东洪达化工的一篇文章,文章披露在《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合成氨和15万吨∕年硝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标明企业液氨罐泄漏事故时可能会对厂区周围2200米范围内的村庄产生影响,受影响村庄和居民点共有10个村庄(大尹庄、刘亥、中尹庄、佀楼、汉石桥、王庄、李亥、李集、彭店、谭庄部分)12167人。

据知情人介绍,洪达化工一期占地950亩,二期占地350亩。因为一期在环评验收中存在问题,所以二期工程涉及的影响村庄更多,除了一份《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合成氨和15万吨∕年硝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外,根本就没有环评批复,更谈不上验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