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琦发言 省委省政府在宿迁召开苏北发展座谈会 魏国强作交流发言 王天琦参加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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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宿迁网讯(记者 王晨 魏欢庆 柏志勇) 5月10日,省委.省政府在宿迁召开苏北发展座谈会.省委书记李强在会上强调,苏北要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

宿迁网讯(记者 王晨 魏欢庆 柏志勇) 5月10日,省委、省政府在宿迁召开苏北发展座谈会。省委书记李强在会上强调,苏北要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着力改革创新,明确新一轮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坚定不移探索发展新路,更好地造福苏北广大人民群众。

省领导蒋定之、黄莉新、樊金龙、史和平、蓝绍敏参加会议。市委书记魏国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参加会议。

李强深刻分析了当前苏北所处的发展阶段、面临的发展环境、应有的发展定位,指出苏北不能再做传统老路的跟随者,而要做发展新路的探索者。他说,现在苏北发展面临的环境和过去完全不一样,发展阶段和条件的变化,决定了传统老路已经是此路不通,很难再沿着原来的路子走下去,甚至说想走也走不下去了,必须对自身发展路子进行重新审视,找到一条发挥自身优势、扬己之长的新路子。

在全省发展布局的重构中,苏北应该有新的更大作为,通过布局调整和功能重构,改变作为产业梯度转移的被动接受者、发展上的跟随者的现状,跳出原有的区域局限和路径依赖,放开手脚、集中力量,来做自己应该干、能够干、干得好的事。

在绿色发展的大潮流下,苏北完全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发展新路子。

李强指出,要深化对走发展新路要求的认识,让这条路走得好走得远。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就是要把生态作为苏北发展的根本依托和最大优势,摆在首要的位置,着力发展绿色生产力,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

一要准确认识和把握抓生态和抓发展是内在统一的,目的是实现更好的可持续发展。以生态为底色,以发展为根本,以产业选择为关键,突出发展最能体现资源禀赋优势的产业和绿色高端产业。二要准确认识和把握坚持“生态 特色”,打造标识性的特色优势。

立足各地基础和条件,深入研究和梳理谋划,看自己最适合干什么,能够打造成什么样的标识,努力成为全省在某一方面最具特色的地方。三要准确认识和把握绿色产业也是富民产业,可以为百姓拓展更好的致富渠道。

大力推动旅游富民、特色农业富民等,并在创业带动上下更大功夫,研究建立绿色创业的政策体系,加强与苏北走出去的人才对接,让更多的人回到家乡创业致富。四要准确认识和把握走出发展新路,要有历史的耐心、发展的定力。不为一时的GDP增长快慢而纠结,更加注重对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的贡献,研究制定相应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各地和各级干部坚定不移地沿着发展新路走下去。

李强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一场深刻的变革,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来推进。要抓好一批试点示范,根据发展路子的调整,对政策资源、人员力量等进行整合,强化农业、旅游、环保等方面职能。要调整优化考核办法,对苏北实行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生态环境、特色发展、富民增收,把苏北各地的注意力和重心加快引导到新的发展路子上。

要加强政策支持和舆论引导,推动政策细化落地,多宣传苏北各地绿色发展、特色发展、富民增收的成效和亮点,多宣传苏北在发展新路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

要上下协同形成合力,省级机关各有关部门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政策、规划、审批、资金等各方面根据苏北发展实际进行调整优化,形成支持苏北走出发展新路的合力。

魏国强在交流发言中说,今年全省“两会”期间,李强书记对宿迁发展提出了发展生态经济走新路、聚焦富民补短板、改革创新增优势“三项任务”,为宿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明确了路径方法。我们将围绕“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发展定位,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更加突出生态富民、着力推动民计民生改善,健全精明增长机制、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着力推动环境质量提升,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发展引领区、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先行区、生态富民特色先导区和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区,努力让宿迁的生态更有特色、富民更有成效、创新更有力度。

会议期间,与会同志在我市进行了参观考察,宿迁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城乡发展面貌变化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会后,李强又专程对我市中心城区生态项目建设进行了调研。从历经多年环境整治,重现水清岸绿美景的古黄河畔,到因地制宜、因势造景,由臭水沟华丽变身城市绿芯的鸣凤漙公园,再到拆除单位院墙,与广大市民共享绿地的市水务局庭院开放现场,李强一路上看得认真,问得细致,对我市始终把生态立市作为第一发展战略,坚持从生态视角认识民生问题、从民生角度加强生态建设,努力提供更多良好的生态产品使人民群众共享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盐城市、淮安市、连云港市、徐州市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苏北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苏南、苏中各设区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