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司法厅厅长马勇霞同志述职评议前期调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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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决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决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的规定程序,8月15日至19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守信及委员何建国、戴雅增、戴万忠、何耀东、李玉华组成评议工作小组,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纪检委、政府办公厅、人大内司委、人大选委等有关单位的协助配合下,对马勇霞同志述职评议开展了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述职评议前期工作的基本做法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司法厅厅长马勇霞同志进行述职评议的通知要求,评议工作小组制定了述职评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一是召开了司法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动员大会,听取了马勇霞同志担任司法厅厅长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的述职汇报,发放满意度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组织开展了评议。

共发出满意度测评表92份,收回92份,有效表91份,弃权1份(测评结果见附件一);二是工作小组分两组与司法厅直属单位正处级以上干部、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45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三是工作小组成员详细查看了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各类文件、法制宣传稿件剪辑、法律援助报道图片等,对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解;四是分别召开了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自治区高院、检察院部分干警和职工代表座谈会,并向与司法厅业务工作相关的政府法制办、公安厅和全区各市、县(区)司法局发放征询意见表进行问卷调查。

共发放征询意见表213份,收回206份,有意见和建议的51份,共汇总征询意见和建议18条(汇总的意见和建议见附件二);五是征求了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党委常委、******李顺桃和政府副***郑小明同志的意见;六是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分别到惠农区司法局红果子司法所、石嘴山监狱七、八监区和七监区畜牧分监区、平罗监区、贺兰县司法局常信司法所和自治区公证处、合天律师事务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女子劳教少年管理所、银川监狱等11个基层单位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关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汇报和全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今年以来全区监狱工作概况、全区劳教工作情况、宁夏公证处、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工作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了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

对民主测评和各方面证询的意见以及视察中的意见和建议,工作小组向司法厅党委和马勇霞同志进行了反馈。
二、对马勇霞同志履行职务情况的基本评价
从述职评议前期工作的情况看,马勇霞同志任司法厅厅长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的指导下,团结厅党委一班人,积极带领全厅及系统广大公务员、人民警察、法律工作者和职工,在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监狱管理、劳动教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做出了明显成绩,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1、勤于学习,政治上坚定,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马勇霞同志担任司法厅党委***、厅长以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结合本系统实际坚决贯彻落实,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牢记“两个务必”,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勇霞同志十分重视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几年来,阅读了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关理论著作,认真学习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问题,形成了一些学习成果。

2003年以来,先后在中央、自治区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15篇,在《人民日报》2004年7月19日发表的《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等多篇论文获奖。近年,还坚持读完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和中央党校法学研究生课程,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都有较大提高。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注重把握全局抓大事。马勇霞同志担任司法厅主要领导以来,紧紧围绕司法厅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全面加强各方面的工作。为了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上任伊始,积极争取,报请自治区党委批准成立了司法厅党委,理顺了关系,改善了管理,保证了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努力把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与自治区全局工作紧密衔接,先后组织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一些长期制约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的问题和困难得以解决。非常重视协调上上下下各方面的关系,争取各方面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如积极主动寻求司法部对宁夏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经常带领有关人员到司法部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加强联系和沟通,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得到了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促进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同时,能够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

2003年以来,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重视党委班子的建设,能够很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事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合理分工,注意调动和发挥班子每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善于团结,善于抓根本、抓关键,使整个班子气顺、心齐、劲足,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起到了组织保证作用。
3、改革创新意识强,许多工作带有突破性。马勇霞同志自担任司法厅党委***、厅长以来,主持实施了多项改革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将我区列入司法部监狱体制改革扩大试点省(区),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央专项补助款和国债投资共计9400多万元,调整监狱布局,将全区8个监狱整合为5个,建立起“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管理体制,解决了现行监企合一体制存在的矛盾;二是积极探索开展劳教办特色工作和管理体制改革,突出劳教工作矫治和习艺功能,实行分段分类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劳教人员教育挽救质量;三是不断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将司法厅直管的14家律师事务所207名律师下放由银川市属地管理,完善律师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开展了公职、公司律师试点,进一步规范和拓展了法律服务工作。

全区61家律师事务所574名律师共办理案件32618起、法律事务139272件次,担任法律顾问1003家,146家法律服务所46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8398件次;四是推进公证改革,大力整顿公证行业秩序,规范执业行为,全区20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130种170335件;五是积极推进法学教育,整合优化法学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整体发展规划,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落实资金7680万元,确定了新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设方案;六是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整顿规范司法鉴定服务秩序,保障和促进了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信力。

这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有力地促使司法行政机关面貌、作风转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4、作风扎实,工作细致。马勇霞同志能够经常深入基层,有时不打招呼,直接到队、所等最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掌握一手情况,从而使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实际,并具有一定的深度。几年来,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开展了许多务实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创新机制,丰富内涵,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月”、“法律进社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部门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2003年以来,共开展法制讲座5597期,举办培训班1929期,开展法制文艺演出760场次,发放资料667.3万份,为199165人次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服务;全区有22.8%的社区(居委会),4.4%的村委会,13.3%的企业,13.8%的中小学校,32%的基层行政单位被确定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74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挂牌,通过了司法部、民政部的考核验收。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创建“平安宁夏”的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引导推动律师公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工作,如银广厦股民诉讼案件、银川商城改造上访事件等,化解了矛盾纠纷。

二是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针对性地主持制定了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争取落实国债资金投入1403万元,解决了我区238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交通、设施配备问题。整合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职能,使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起到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顺畅、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区3746个调委会17212名调解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7069件。其中防止矛盾纠纷激化56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94件66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4件,防止群体上访806件13922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70%以上。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在全国率先建起了法律援助四级网络,全区23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工会、妇联、高校建立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了“法律援助在宁夏”大型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活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30件,为6万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社会公平公正。马勇霞同志作风扎实,关心基层和干部群众的疾苦,任职两年多时间,到过绝大部分乡镇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坚持在第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5月,在调查中了解到固原监狱干警多年来吃苦水咸水的问题后,亲自协调,争取资金80万元,为固原监狱打了一口深水井,配置了3套饮用水净化设备,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解决了多年来一直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受到了好评。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马勇霞同志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勤政廉政,在廉政建设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讲党性、讲原则,能够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错误言行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坚持以身作则的同时,把队伍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要求,突出规范化建设。几年来,针对监狱、劳教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开展教育整顿,完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堵塞漏洞。对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处,做到了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先后对37名违纪人员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5人,起到了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注重把从严治警同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结合起来,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执法如山、勤政爱民、拒腐防变、成绩显著的优秀干警。近两年来,全系统有13个集体20名个人受到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其中有3名同志被授予全区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称号,1名同志被选入自治区《时代先锋——中国***百名党员先进事迹大型图片展》,5名同志被授予“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和“全区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厅机关被区直机关工委命名为“文明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全区司法行政队伍精神状态好,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


从评议工作小组前期了解的情况看,马勇霞同志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工作中有时批评同志不够注意方式方法;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有针对性的宣传不够,致使社会上有些方面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范围不够了解;三是监狱、劳教管理工作从制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各项改革措施,强化和落实执法责任制。要加快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实现新体制的规范运行;积极探索劳教管理工作改革,从制度上严格责任制管理;进一步深化律师公证工作改革试点,规范执业秩序,改善执业环境;推进社区矫正试点,探索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增强罪犯刑满释放后适应社会的能力,减少不稳定因素。
2、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的针对性。要突出司法行政职责、职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特点的宣传,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3、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抓好各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干部交流培养和奖惩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附件一:《征询意见表》汇总的意见和建议

发出《征询意见表》213份,其中向司法厅机关发出92份,向监狱局、劳教局发出49份,向与司法厅工作相关的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发出47份,向市、县(区)司法局发出25份。截止8月30日,共收回206份,收回率96.7%,有建议和意见的51份,合并归纳整理为18条,具体如下:1、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宁夏的司法行政工作多做贡献。
2、继续强化对司法行政队伍干警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大胆重用懂专业、业务精的好同志。
4、希望能多找同志们谈心,加强联系与沟通。
5、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同志,给予支持和补贴鼓励。


6、完善监狱体制改革,想方设法解决监狱改革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如家属下岗、子女就业等。
7、加强对劳教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推进劳教管理工作改革。
8、多关心支持律师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特别是在配备律师、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部门(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时应多考虑一些懂业务的人员。
9、对司法厅直管的行业协会人员的职级待遇问题给予关照和重视。
10、继续大力支持市、县(区)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建设。
11、协调自治区有关厅局,解决目前全区市、县(区)司法所存在的人员不足问题。
12、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县及司法所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3、要制定司法所内部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使司法所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14、继续努力争取资金,逐年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
15、乡镇司法所建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希望继续努力,不断把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做大做强;同时希望通过调研和争取,将贫困县区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由区级财政每年给予专项补助,以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区”方针。
16、继续抓好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建设,解决司法所管理的职级待遇问题。
17、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好司法所2-5人的编制问题,对区划调整编制严重不足的惠农区给予高度重视并予以政策倾斜,并继续落实惠农区司法所项目建设。
18、对多年在县局从事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对基层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起着重要作用的人员应多宣传、多关心,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