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月琴是谁的姘头 谁说我是刘涌的“姘头”?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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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记者邱伟)记者今天获悉,曾被有关媒体称为刘涌"姘头"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焦玫瑰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而对作此报道的中国青年报社提

本报讯(记者邱伟)记者今天获悉,曾被有关媒体称为刘涌“姘头”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焦玫瑰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而对作此报道的中国青年报社提起诉讼,此案已在北京市东城法院立案。因为焦玫瑰目前正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此案尚未确定庭审日期。

2001年8月31日,《中国青年报》第七版“法治社会”栏目发表了一篇题为《揭开刘涌保护伞:干爹干妈和姘头》的文章,文中写道:“刘涌是如何‘荣任’人大代表的?关键之处,绝不在于他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而在于他头上有‘优质’的‘保护伞’。刘涌的‘保护伞’最直接的是3个人:原沈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是刘涌的‘干爹’,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是‘干妈’,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以致公党沈阳主委身份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焦玫瑰则是他的‘姘头’。”

焦玫瑰认为,中青报以“姘头”这一侮辱性语言及完全违背事实的行文,构成了对她名誉权的侵害,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精神创伤。此文刊登之初原告并不知道,直到2002年10月,原告诉辽宁报社《半岛晨报》侵害名誉权一案审理时,《半岛晨报》披露其侵权行为是摘自全国发行的大型报刊时,原告才知道是被告刊登了上述侵权文章。此后,原告曾委托其姐与被告方进行交涉,又于去年8月22日写书面材料向被告主张权利,但被告置之不理,不予答复。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被告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