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国武汉 武汉一公司董事长拒还575元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及出境

20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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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长江日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熊斌)16日,市文明办.市中级法院通过长江日报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一名拖欠575元的艾姓"老赖"被限制

长江日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熊斌)16日,市文明办、市中级法院通过长江日报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一名拖欠575元的艾姓“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境。有市民不解:没有其他更合适的强制措施迫其还款吗?毕竟只拖欠575元。

16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就此疑问采访市中级法院执行局。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艾某是武汉一家公司董事长,但长期居住、生活在北京。去年初,该公司股东之一的孙某(化姓)与之相约,让艾某来汉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并从网上为艾某购买了从北京到武汉的机票,共花费575元。后孙某要求艾某偿还这笔垫付的路费,遭到艾某拒绝。艾某认为,他来汉办理公司的事情,这笔费用应该由公司支付。

孙某于是将艾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二审均支持孙某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艾某仍不支付相应款项。今年,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与艾某联系,劝其主动还款。但艾某态度蛮横,称“要钱没有,法院可以拍卖公司股份还款”,并寻找各种理由抗拒法院执行。

执行法官网上查询,仅发现艾某在青岛有一个银行账号,但该银行账号不能异地划扣。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称,如果执行法官去青岛划扣艾某银行账号的钱款,光来回路费就超过执行款,司法成本太高;另外,艾某所称拍卖其公司股份还款的途径也不现实,因为评估费也远远高于执行款。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司法成本,法院对身处异地的艾某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禁止其进入高消费场所,迫使艾某主动还款,是比较合理有效的手段。

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法院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累计达到56524人,其中8167人因受信用惩戒被迫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