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大学生帮黑人男友运毒在厦门被判死刑(2)

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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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兰兰说,小媛应该知道自己所带的东西是毒品,因为,她曾听小媛说过带的应该是冰毒.k粉之类的东西.兰兰还曾向小媛提起"obi"说把要带的东西吃进

兰兰说,小媛应该知道自己所带的东西是毒品,因为,她曾听小媛说过带的应该是冰毒、k粉之类的东西。兰兰还曾向小媛提起“obi”说把要带的东西吃进肚子比较安全的事,小媛开玩笑说没有办法,自己太瘦,吞不下。

兰兰还曾听见有人打电话问“obi”“有没有好东西”,并看见买家验货时取少量货放在锡纸上,加热后用鼻子吸。但是,她明知涉毒,却还助纣为虐。

2009年7月下旬,兰兰再次应“obi”的要求,安排小媛到马来西亚携带毒品走私入境。小媛乘飞机到当地后,从境外接头人员那里,拿到了两双鞋子和几盒巧克力。同年7月26日,小媛乘坐吉隆坡至厦门的航班,到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时,厦门海关关员当场从她的行李箱内,查获夹藏于四只松糕鞋和四个巧克力盒内的9包淡黄色粉末,毛重1085克。经鉴定,这些粉末就是***。

7月27日20时许,兰兰和“obi”发现小媛失去了联系,他们感觉到危险,便将手机关机,住到酒店。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8月2日,他们在广州一酒店被公安人员抓获。

给男友帮忙,是否构成走私毒品罪?

经法院认定,兰兰安排小媛走私的毒品多达4000多克。而小媛的同伙菲菲(化名)携带的毒品也多达2000多克,均属走私毒品且数量大。

在法庭上,兰兰为自己辩解说,她只是为外国男友与小媛居中翻译,赚取报酬,没有安排小媛及其同伙走私毒品,也没有负责两人在境外与毒品货主的联系,不构成走私毒品罪。

但是,法官调查后认为,兰兰其实明知让小媛等人携带的是毒品。而且,兰兰不仅发展小媛成为出境带毒人员,还发展了小媛的朋友当下线。因此,兰兰其实是走私毒品的具体行为犯和组织参与者,在共同走私毒品的犯罪行为中起重要作用,不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