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事件东莞治安员 东莞公安:无任何证据证明冀中星被治安员殴打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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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7月21日,鄄城县官方发布通报,称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2005年6月拉客在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冀中星

7月21日,鄄城县官方发布通报,称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2005年6月拉客在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龚涛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及相关赔偿。

另据央视新闻,对冀中星在东莞遭不公对待而上访一事,广东省公安厅已责成东莞市公安局进行调查。

东莞官方21日下午通报,厚街公安分局解释,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龚涛的情况,故该案仍在调查中。09年冀中星向中央政法委上访后,经过协调,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冀中星救助金10万元。冀中星在收取救助金后,对东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谢。

东莞公安通报全文

关于7月20日傍晚发生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一事,网传当事人冀中星于“2005年在东莞市被治安队员殴打致残、投诉无门”。获悉相关情况后,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反映情况重新全面核查,争取尽快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现将目前了解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缘由

冀中星是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乡人,案发时没有办理东莞居住证。2005年7月8日,冀中星的家属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访,称冀中星被新塘村治安队员殴打致伤,要求处理。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至3时,冀中星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当时载着乘客龚涛)行驶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附近,与在路上巡逻的治安队员陈汉华、陈梅庄发生碰撞,陈梅庄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伤,陈汉华被摩托车装上,与冀中星及乘客龚涛三人倒地,并相继受伤。

根据厚街公安分局解释,因整个案件过程没有其他路人及群众围观,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龚涛的情况,故该案仍在调查中,如若查实,将依法处理。

二、上访及调处情况

案发后,厚街交警中队积极介入处理。2005年6月28日至7月24日,冀中星在厚街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厚街公安分局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探望。但是,冀中星及乘客龚涛均认为该案是受伤事故而不是交通事故,冀中星更认为其受伤是新塘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经查实,冀中星有三个阶段的投诉记录。分别是:

(一)冀中星家属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访。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家属向厚街公安分局反映,冀中星6月28日被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员殴打致残,要求处理。厚街镇公安分局接待了冀中星家属,并向他们解释,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但没有证据证明殴打冀中星,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同年7月28日,冀中星委托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厚街镇公安分局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其334782.49元。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厚街镇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8266.99元。2007年7月26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的举证不足,判决驳回冀中星的诉讼请求。冀中星不服,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3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冀中星向中央政法委信访。2009年9月,中央政法委将冀中星的信访诉求转交我市政法委办理,市委政法委将该案转市公安局调处。考虑到冀中星家庭困难,经市公安局协调,市公安局工作组联合山东当地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冀中星的家中进行走访,并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冀中星救助金10万元人民币。冀中星在收取救助金后,对东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谢。

(三)冀中星通过国家信访局投诉网站反映问题。经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冀中星2013年通过国家信访局投诉网站重复反映同一问题,国家信访局分别于2013年7月1日、7月11日将该案转送省信访局,省信访局分别于同年7月5日、7月12日将该案转送我市信访部门,均要求2013年9月29日前将结果复省信访局。

我市初步了解和研究案情后,于2013年7月17日交厚街镇人民政府查处,并要求其2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复市信访部门。

冀中星极其家属除以上三阶段的信访投诉外,至今遗址都没有到厚街公安局、我市其他部门和省、国家信访部门反映诉求。冀中星2005年7月14日离开东莞后,也遗址没有来莞。

2013年7月21日下午17时20分

山东鄄城县通报全文:

7月20日18时24分,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发生爆炸事件。据了解,当事人冀中星是鄄城富春乡冀庄村人。

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于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左右,驾驶一辆摩托三轮拉客在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龚涛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

为此,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及相关赔偿。富春乡党委、政府得知此事件后,组织人员到其家中慰问并了解情况,看到其家庭确实困难,为其购置了木板床、被褥及轮椅,并给了救济款,又分别为冀中星和其父办理了低保,为冀中星安排了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同事,富春乡还派出专人赶赴东莞,了解情况并协助调查。

后经多方协商,2010年4月6日,东莞市公安局给予了10万元补偿。为此,冀中星父子还到乡政府送了锦旗,表示感谢。冀中星对县、乡未提出过任何诉求。

爆炸事件发生后,鄄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县有关部门做好对冀中星及其家人的慰问、安抚等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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