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案件始末 【南京彭宇案法官近况】王浩现在的工作 彭宇案始末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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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王浩,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由于此案件的审判结果对社会影响巨大,此人备受关注.2006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徐老太"案.南京小伙彭宇好心

王浩,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由于此案件的审判结果对社会影响巨大,此人备受关注。

2006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徐老太”案。南京小伙彭宇好心扶起在公交站摔倒的徐寿兰老太,却被徐老太及其家人指认为他是撞倒徐的人。

尽管有目击证人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然按照“逻辑”判处彭宇4万余元的赔偿,法院“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的判决,被称作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

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发生于中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 老太名字:徐寿兰

法官王浩,乃是南京彭宇案这一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的主审法官,5年前,他对此案的审判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据南京中院和市检察院以及市***局的综合消息(本消息是由在市检察院的一位资深检察官透露):

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涉案的市某区***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的所长和一办案**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法官名叫王浩,曾号称南京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学位,据说因为他让中国的道德倒退了至少50年

其实王浩他的罪过不是在于他如何判了彭宇案,因为这个作为局外人的我们是没法判定的,但他的罪过在于他说的那句话,你要是没撞她为什么要扶她~~这句话严重的冲击了道德底线,让我们不知道法律之外还应不应该有道德,有美德,我们从小接受的助人为乐的教育是不是错了。

而这位法官,他是机器,还是人渣,真是无法说了,但任何法律的准线除了约束行为管理社会以外,还有治病救人的作用,而这位法官不管他作为机器还是人渣代表的都是政府,代表的都是法律,就应该本着对社会产生积极效应的方向来宣判

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起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对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言,如此频繁的开庭并不多见。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寿兰和彭宇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宇对受害人徐寿兰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宇给付徐寿兰损失的 40% ,共45876.6元。判决结束后,彭宇表示不服判决。

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就在众人期待彭宇上诉后能看到公正的终审判决时,2008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此,为时1年多的彭宇案画上了结案句号。

2008年3月“两会”期间,在记者的追问下,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透露了彭宇案的最新进展: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随后有记者询问和解的具体内容,但公丕祥院长表示,具体结果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据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万余元。

备受关注的彭宇案就这样秘而不宣地达成了和解,而在此之后,彭宇、徐寿兰,还有双方的律师都一致地保持了沉默,而法院、公安系统也没有人愿意出来发表观点。

轰动全国的案子就这样在法律层面上宣告结束,但此后,由彭宇案而引发的“某某(地名)彭宇案”却越来越多的被报道出来,彭宇案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而今,彭宇案的原告,徐寿兰老太已经去世一年多。南京市邓府山村,原本是位于南京市区南部雨花台区雨花南路普普通通的一个小区,但4年前,这个小区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小区41幢的103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徐寿兰老太就住在这里。

“那些天,天天有很多人来找老太太,直到前年才逐渐少些”,同住一个单元的邻居介绍,“因为人很多,有时候就按错门铃,吵死了。”而因为众多蜂拥而至的记者,被“骚扰”的邻居们才知道, 103户的就是之前被媒体纷纷报道的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邻居们都没有见过徐老太的面,“都以为她搬走了。”

“不是搬走了,老太太去年就走了。” 10月28日,在徐老太的家门口,对门的梁世俊老人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就去世了,彭老头告诉我的。后来看老头一个人,儿子就把老头也接走了。”

而案件的另一个当事人彭宇,则“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事件发生后,因为官司,彭宇案发后有3个月没上班,但单位对其工资和奖金照发。后来,彭宇忙于应诉,无心工作,干脆从公司离职,结案后换了手机,随后便一直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过,而彭宇案的律师高士东透露,彭宇现在还在南京,两人有时候还联系,成了好朋友。

彭宇案带给当事人的具体影响,我们无法确定,但南京“彭宇案”留给南京人民的不仅仅是谈资,更多的是挥之不去的痛苦记忆,同时还有到底做不做好人的纠结,由此引发的各种一系列矛盾心情却一直潜伏了下来,潜伏到了每一个南京人的心中,甚至每一个国人心中。

南京城中派出所的苏福喜警官评论,“彭宇这个案子我们先不讲彭宇有没有错,但彭宇这个案子在全国造成很坏的影响,如果说是彭宇干的,那就让一部分想做好事的人不敢做好事,如果不是彭宇干的,这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现在老年人跌倒没人敢扶”。

苏警官介绍,就在今年夏天,南京一名老人在公交车上突发脑病,但没有人敢上前施救,老人因发病时间过长死亡,而武汉88岁的老人摔倒在了市场门口,老人俯身摔倒在地,周围围满了人,却没有人敢扶,而老人离家不足100米,老人最后不幸去世。

彭宇案中,不管结果如何,但都没有赢家。于是,彭宇案后,有网友认为,“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水西门广场附近仍是人来人往,5年前徐老太摔倒在这里,匆匆过往的行人并不知晓,但对于彭宇和徐老太这两位当年红遍南京城的名人,大家都表示:“听说过。 ”

当记者询问到以后碰到老人摔倒会不会主动搀扶时,几乎所有人无一例外的选择了:“会考虑一下,看情况”,而在彭宇案之前,多数人表示:“肯定是不用考虑就会扶起来。 ”

“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彭宇案,但或多或少还是有点影响,本来现在做好事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赶着上公交车的王雷说。

案当事人徐老太近况的帖子,陆续出现在各大论坛,引发了网友的极大关注,再次掀起了助人为乐与社会现实之间各种矛盾的道德讨论。

南京彭宇案法官近况,据悉王浩目前确实已经调离法院工作,但并未停职接受检查。他在2010年11月的一次人事变动中,被调入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事处,在办事处下属的司法所工作。另据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王浩调到司法所后,随后又被抽调去南京湖南路做拆迁工作。

街道办党群科丁科长随后从司法所得到证实,此前王浩确实被抽调去做拆迁,“调去做拆迁都是一轮一轮的,这一批刚刚结束了,王浩就是这一批的,这两天就会回司法所上班。

”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彭宇不服判决。双方在二审中达成和解,随后淡出公众视野。

近日,天涯等各大论坛,以及微博平台上,不断有网友发布“彭宇案”或将翻案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