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飞海南 12次共收280万元贿赂 海口原区委书记陆云飞受审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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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涉嫌先后12次收受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司理.法定代表人王某280万巨额贿赂因涉嫌收受280万的巨额贿赂,7月10日上午,海南一中院揭露开庭审理海口市秀英

涉嫌先后12次收受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司理、法定代表人王某280万巨额贿赂

因涉嫌收受280万的巨额贿赂,7月10日上午,海南一中院揭露开庭审理海口市秀英区原区委书记陆云飞涉嫌纳贿案。

据了解,被告人陆云飞出世于1963年5月7日,大学文明程度,捕上一任海口市保税区副主任,曾任海口市城市建造开发总公司总司理、海口市市政府副秘书长、海口市秀英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海口市秀英区区委书记。因本案于2012年1月19日经海南省公民查看院决议,于同月20日被依法履行拘捕。

查看机关指控称,1998至2002年时期,被告人陆云飞运用担任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司理职务的便当,先后12次收受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司理、法定代表人王某贿赂款合计公民币280万元,并在工程项目承受和工程款结算方面为王某供应便当。

查看机关以为,被告人陆云飞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事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屡次不合法收受别人贿赂共公民币280万元,为别人获取利益,其做法冒犯了刑法有关规则,违法实际了解,依据的确充沛,应当以纳贿罪追究其刑事职责。

10日在庭审现场,查看机关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争辩,被告人陆云飞对查看机关指控的违法实际没有贰言,当庭表明认罪,情愿承受法令赏罚,并恳求法庭从轻处分。海南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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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40多万货款逃跑事务员获刑6年4个月

本报海口7月11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王锦良陆莎)运用职务之便,海口某物资有限公司事务员庞某,收了多名公司客户40多万货款后,卷款逃跑。近期,庞某因犯职务侵占罪,经海口秀英查看院提起公诉,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

2009年起,庞某担任海口某物资有限公司事务员,担任该公司海口片区的轿车轮胎出售及货款收回作业。任职时期,庞某将从8名客户处收取的408650元货款不合法占为己有。2010年7月6日,庞某在公司恳求核对账目时逃匿。两天后,庞某的爸爸代其将8万元退还给该公司。

除了对其惩罚,法院还判定持续追缴涉案款。(记者王君通讯员刘佳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