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张志新割喉惨死冤案的真相 【猫眼看人】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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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张志新的平反绕过"禁区"既然不把张志新冤案的真相说清楚,怎样平反?平反会彻底吗?陈禹山认为,这不能算彻底.他谈了张志新案件的平反经过.他说,

张志新的平反绕过“禁区”既然不把张志新冤案的真相说清楚,怎样平反?平反会彻底吗?陈禹山认为,这不能算彻底。他谈了张志新案件的平反经过。他说,张志新案最初由原办案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XX复审。王XX认为,张志新案,是“没有什么可改的”。

她“反对毛***,事实确凿”。粉碎“***”后中央下发的文件规定:反对***、“***”的要平反。但反对毛***的,仍定为反革命。
辽宁省委要原办案人王XX回避,改由赵文兰复审张志新案件。

赵文兰说,她边看案卷边掉泪。张志新说的那些话,说明了她对党的忠诚。张志新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了,把个人的安危抛开,也不顾自己的家庭、孩子了。作为法官,赵文兰认为要翻这个案,须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看能否冲破“禁区”,即指所谓反对毛***;另是张志新在狱中被逼疯。


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对张志新案复审的汇报。***任仲夷绕过了“禁区”,对张志新被害的主因避而不谈,巧妙地为张志新平反昭雪。这在当时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任仲夷在会上说:“张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

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她最后死在***、“***”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屠刀之下。我赞成定为烈士,予以彻底平反昭雪,对她的家属、子女要很好照顾,由此造成的影响要彻底肃清。要开追悼大会。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她是很努力学习的。

不学习是讲不出这么多言论的。我们现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学习她那种“五不怕”的精神。省委要搞出一个很好的文件,给张志新同志以表扬。这个文件不仅下发,还要向中央上报。”“张志新同志是难得的好典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真够得上一个艺术典型。

从我来说,听了觉得心中有愧。***中,整别人的事我没有干过,但像她那样坚持真理,我还做得不够,值得向她学习。”
辽宁省委作出了《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平反昭雪。

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决定》指出:“张志新现行反革命案件,纯系***、“***”及其死党一伙为了篡党夺权,疯狂践踏党的民主生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草菅人命,残酷迫害革命干部,实行法西斯专政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须彻底平反昭雪。

”“张志新同志惨遭杀害,是***、“***”及其死党一伙阴谋篡党夺权,推行极左路线,搞法西斯专政所造成的严重恶果。”
张志新的家人、亲属感激辽宁省委平反张志新冤案,但对平反案情的表述是不够满意的,认为还不是完全实事求是的。

当然,他们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表示谅解,只是希望有一天有个实事求是的说法,还历史本来的面目。
张志新一个人被判过两次死刑
陈禹山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

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曾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处几年就行了。

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第一个是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

”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中公、检、法被砸烂,罪名是“右倾”,保护敌人。老公、检、法人员许多受难。高振忠是幸存者。对张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军管会讲,更不敢在会上讲。


军管会认为高振忠执行不力,决定换人,换上了周XX。当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周XX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倾”了,要判刑,判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

但他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为15年。他认为,这已超过了极限、他们不会再说他 “右”了。
但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被全改了,军代表连写了“六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再呈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判处张志新死刑,均表无异议。

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在犯人参加的批林(彪)批孔(子)大会上,当报告人批判***推行“极右路线”时,这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

因而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上,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黄欧东、魏秉奎、苏羽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魏秉奎说真是反动透顶。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魏秉奎说乾脆吧。毛远新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苏羽、魏秉奎表态:干脆。
1975年2月27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XX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被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