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光明现在 长治县委书记常光明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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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加强领导 全力支持 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中共长治县委书记 常光明近年来,我们长治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

加强领导 全力支持 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中共长治县委书记 常光明

近年来,我们长治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从各方面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人大工作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全面履行职能,是县委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把人大工作纳入到县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建立健全县委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制度。我们每年都要召开数次专题会议,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汇报,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的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县委联系人大制度。我们确定了一名县委副书记具体联系人大工作,经常与人大班子成员沟通思想、融洽感情,指导、帮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查、视察、述职评议等重大活动,需要县委主要领导出面的,县委主要领导都能挤出时间准时参加。

三是建立健全人大参与县委决策制度。我们每次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都要请县人大主任参加。我们召开县委全委会、三干会等大型会议,举办重点工程竣工剪彩仪式等重大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推荐和测评等重要事项,都邀请县人大班子成员和相关委、办、室负责人参加,以便他们了解县委意图,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质询、建议、批评和意见,都认真研究及时予以办理并做出答复或说明。

四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通报制度。我们在作出重要人事任免安排、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前,都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充分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做到了“三在前、三在先”,即征求人大意见在县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定、制定重要的地方规章先协商后通过,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

五是建立健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联系重点项目和乡镇工作制度。我们充分发挥县人大班子成员工作经验丰富、实践能力较强的优势,让每个班子成员联系1个乡镇、1-2个重点项目,指导乡镇工作,推动项目落实。

二、支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 我们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工作监督、述职评议、承诺公示兑现、人事任免等工作,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一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积极支持县人大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尤其是对经济和社会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依法应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以建议的形式提交县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定程序及时作出决议或决定,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比如,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解决飞华水泥有限公司影响县城环境等问题的建议,县人大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飞华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实施整体搬迁的决定,同时,建议县政府及企业要科学制定搬迁方案,协调处理好搬迁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努力把新的飞华水泥有限公司建成一个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低、具有长远发展前景的现代化企业。

二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我们坚持把维护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负责、卓有成效地抓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计划和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善于和敢于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手段,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监督和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并把监督评议结果作为县委考核和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

近年来,我们在县城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力度大、项目多,县人大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等方面实施监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了许多事项和措施,确保了各项工程项目的按质、按期完成。

三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我们注重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凡是应由人代会选举产生或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我们都要事先征求县人大常委党组的意见,对一些不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重要干部,任前也要征求人大的意见。

三、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们积极协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政府工作开展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督促政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和意见。

我们在积极支持人大开展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县乡换届选举,县人大配齐了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乡镇配齐了人大主席。

11个乡镇人大主席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使人大干部年轻化、知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注重加强人大干部的交流和使用,近年来先后有4名政府副县长充实到了人大班子中, 5名人大机关干部被提拔到县直机关或乡镇科级领导岗位上,有9名县委、政府机关干部交流到县人大机关任职,有9名乡镇人大主席被提拔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或常务副书记。

着力改善人大工作条件,先后投资200余万元,装修了人大办公大楼,改造了大院,配置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使县人大机关办公条件达到了全省县级人大一流水平。

我们在支持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的要求相比,省、市委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工作,不断推动我县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我县人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