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的女儿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丕祥院长 您请看江苏法院里的这两个丑鬼!

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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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江苏省高级法院公丕祥院长,您请看江苏法院里的这两个丑鬼!公丕祥院长:    你们共产党人既然是无神论者,就一定不相信有鬼了,因为,神,是鬼修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丕祥院长,您请看江苏法院里的这两个丑鬼!

公丕祥院长:

    你们共产党人既然是无神论者,就一定不相信有鬼了,因为,神,是鬼修炼成的。但是,下面的江苏法院里的这两个光腚丑鬼,为逼您承认他们的存在,正张扬地、挑衅地站您面前!您请看——

2005年9月28日,我儿子无故被一恶棍刺成重伤,“110”送我儿子就近的江苏省徐州矿务局第一医院救治。为减轻罪责,恶棍重金买通这家医院,要其将我儿子的伤情写轻。收了贿赂,脏医院脏院长脏先生在为我儿子写制病历时为轻写我儿子的伤情,造假,竟然到了变相辱骂我儿子的地步!

告他们!2006年7月10日,我代理儿子,将这家医院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当月25日,鼓楼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未果,休庭。同年9月22日,鼓楼法院第二次开庭。

庭审开始,案件承办人、独任审判纵兆斌说,人民法院对病历并不专业,为弄清被告在原告的病历里有无造假,有无变相辱骂原告,正确判决该案,本院决定,司法鉴定被告给原告写制的病历,鉴定要求,病历内容的书写,符合不符合原告的实际伤情;鉴定费用由原告预交。

2006年10月10日,鼓楼法院收了我们500元的司法鉴定预交费,委托徐州市第二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徐州矿务局第一医院在我儿子病历里“诊断”:患者右小腿骨伤脉分筋断神经裂开、缝上脉缝上筋缝上神经、再以石膏自膝至脚固定一体的三小时后,即可以自由活动,是人说话还是狗放屁?

“鉴定”进入第26天的2006年11月5日,鼓楼法院司法鉴定科科长郑晓东给我打来电话,说,市二院司法鉴定所一开始就不愿意给你们鉴定,虽经我们做了20多的工作,人家还是将鉴定材料鉴定费用退了回来。司法鉴定机构不鉴定,不表态被告一派胡言,我们就无法判决。

所以,本院不审了。院里让我通知你们:如果自动撤诉,不但鉴定费退还,案件受理费也破例不收半全额退还;否则,强行驳回你们的起诉,你们交来的钱一分不退!我当即回话郑晓东,我们是人,我们不能从狗洞爬出,你们就是退回金山,我们也不“自动撤诉”!恼得郑晓东电话那端摔了她的办公话机!

我们拒绝当狗,鼓楼法院拒绝食言,第二天,纵兆斌第三次开庭,当庭驳回我们的起诉,当庭送达了驳回我们的起诉的裁定书!

裁定书里,鼓楼法院根本就没有种以司法鉴定机构不鉴定、不表态被告一派胡言他们就无法判决的理由来驳回我们的起诉的!

裁定书里,鼓楼法院是把脸皮“下放”到裤裆里来驳回我们的起诉的:绝口不提司法鉴定一事,一口否认收了我们的司法鉴定预交费;我们起诉的是被告病历造假、变相辱骂原告,他们伪造成,原告起诉的是被告为其书写的病历,字体、格式不规范;我们请求判令被告把病历里造假的地方改正过来,停上对原告的辱骂侵害,他们伪造成,原告要求被告字体、格式规范化将病历重写……于是,他们本院认为,如何字体、格式规范化书写病历,卫生部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已有规定。

原告认为被告为其书写的病历字体、格式不规范,要求规范化重写,应诉求于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由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规范》要求,责成被告重写,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我们愤而上诉!

我们傻傻地想,上级法院定一分钟也不耽搁,就会撤销鼓楼法院这用作手纸也不干净的神马“法律文书”的!事实证明,我们竟傻到东郭先生家里了!

法定30日审结的上诉案件,徐州市中级法院“加重审理”了108天,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我们的上愤!

二审裁定书里,徐州市中级法院是退下裤头“穿”在脸上来驳回我们的上诉的: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没有收取上诉人的司法鉴定预交费;经审理查明,上诉人一审案里起诉是被上诉人为其书写的病历不技术,诉讼请求是要求一审法院判令被上诉人技术化将病历重写。本院认为,如何技术化书写病历,是《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的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规范。故,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我们含泪申诉。

2007年5月28日,我们向你们法院申诉,请求依法提审。

你们要我们向徐州市中级法院申诉,要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己打自己厚脸。

2007年6月6日,我们向徐州市中级法院申诉,要求再审。

一年过去了,徐州市中级法院羞脸深埋,涩口紧闭。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在新法三个月内必须给申诉人书面答复规定的压力下,18个月后,徐州市中级法院给我们邮来了驳回我们的申诉的三审裁定书!三审裁定书里,徐州市中级法院,脏脸不怕万人吐,再次替鼓楼法院不承认收了我们的司法鉴定预交费,再次伪造了一审案里我们的诉题诉求!

公丕祥院长,这二鬼就这么丑!请打丑鬼!

请求人 赵昌新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解台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