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东降职 履职承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黄晓东

2017-10-3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手机移动用户可到营业大厅免费订阅"昌宁时讯".履 职 承 诺 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依法任命我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

手机移动用户可到营业大厅免费订阅"昌宁时讯"。

履 职 承 诺 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依法任命我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职期间,我作出以下承诺: 一是强化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坚持自加压力、刻苦钻研、勤于思考,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和论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努力提高经济、科技、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水平,在博学新知中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不断提高总揽全局和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具体工作的能力。

二是围绕发展,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建设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的战略目标以及 “建设开放、效率、富裕、和谐、生态新昌宁”的总目标建要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进行广泛调研、深入实践,努力把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干劲凝聚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全力以赴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我县特色城镇发展上水平。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意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四是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公仆本色。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真正做到带好班子、抓好队伍。时刻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从严要求、慎用权力、奉公以勤、律己以俭,树立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承诺人:黄晓东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