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就孙宏斌事件的说明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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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孙宏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是联想集团职员,负责联想集团除北京以外全国各地的业务发展,他领导的团队管理着当时联想在各地的分公司.在此

孙宏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是联想集团职员,负责联想集团除北京以外全国各地的业务发展,他领导的团队管理着当时联想在各地的分公司。

在此期间,孙宏斌和他领导的团队在管理理念上与集团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乃至发生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其中最重要的表现是试图独立掌控资金,使其所管理的业务独立于公司的监控体系之外,也确实造成了资金在公司财务体系之外的运行缺乏监督监控的事实。

而且,当时在孙宏斌的团队中有一些人存在着更为严重的问题,他们放言要将公司的款卷走,这样的行为已处于法律边缘,由于难以判明孙宏斌的主观动机,为了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失,公司采取了果断措施,请求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孙宏斌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公司了解到孙宏斌在服刑期间有着很好的表现,对自己错误的做法有了很好的认识。在孙宏斌出来后初期创业过程中,给了积极的扶持和鼓励。目前联想控股旗下子公司与孙宏斌在业务上有很好的合作。我们希望孙宏斌的业务能够得到顺利发展。

事过十几年,对于孙宏斌申请再审的诉求,联想控股公司不持异议,对于法院依法重审改判,我们认为是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法律职权的行为。我们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