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的子女 中国著名法学家许崇德:新中国宪法发展的见证人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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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一日电题:新中国宪法发展的见证人--访著名法学家许崇德作者毛燕周兆军"一九五四年,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我亲眼目睹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一日电题:新中国宪法发展的见证人

——访著名法学家许崇德

作者毛燕周兆军

“一九五四年,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我亲眼目睹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一九八0年至一九八二年,我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参与了现行宪法的草拟。”

暖暖的冬日午后,一头银发的许崇德坐在自己新居的沙发上,身后是一幅对联:“墨翻衫袖吾方醉,腹有诗书气自华。”年逾古稀的许崇德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五十多年,作为国内宪法研究的权威专家,他也是新中国宪法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

五十多年来,他参与了四部重要法律的制定——一九五四年宪法、一九八二年宪法、香港特区基本法、澳门特区基本法。忆及往事,许崇德感慨良多。“一九八二年宪法的起草时,我给当时的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当助手,住在京西玉泉山。一个周日晚上,彭真来电话要我去他的住处。当时已是深夜,我看到八十岁高龄的彭真正拿着毛笔、带着老花镜修改宪法的序言草稿。”

“周末大家都回家休息了,他老人家仍在挑灯夜战,当时我特别感动。”回家后,许崇德即兴写了一首诗——《玉泉山之夜》:“假日庭园寂,平楼卧室幽。逐行斟字句,对坐语喃啾。灯下词初定,纸间策已筹。宪章临十稿,尚欲益精求。”

如今,众多海外媒体提到许崇德名字的时候,总在其前冠以“基本法四大护法之一”的美誉。一九八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许崇德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起草工作历时五年,在此期间,他又被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回忆起这段经历,许崇德总忘不了一件往事。“一九九0年,香港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初步通过了基本法草案。那次会议结束时,邓小平会见全体委员,并讲话肯定了我们的工作。”

说到这里,他起身从书柜里取出《邓小平文选》,找到当时的那篇讲话轻声读了起来:“你们经过将近五年的辛勤劳动,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那天回家后,许崇德再次以诗舒怀:“五载辛劳起草完,回看白发照衣冠。邓公勉慰情真切,一夜心欢泪不干。”

最近几年,已经退休的许崇德仍在坚持带博士,并写出了七十八万字的《中国宪法史》。在中国人民大学执教五十余年,他以丰厚的学术积累、严谨的治学态度,深受学生的爱戴。“讲大经纶,只是实实落落;授真学问,决不怪怪奇奇。”总结多年来的教学经验,他认为自己始终遵循一个原则:给学生一瓢水,自己先得有一桶水。

退休后,他终于有闲暇重拾自己的业余爱好。除了练练书法,写写诗词,他最大的趣事就是打理家中的花花草草。如今的许崇德,把更多的希望寄托在青年学者身上,并建议他们,做学问,应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多研究中国的实际问题。对西方的东西要有自己的主见,要立足本国。

在自选集《学而言宪》的自序里,许崇德写道:“我只能实践古人所说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倘若幸而来日尚多,且能保持健康的话,我将继续奋力,攀登学术高峰,为我毕生从事的专业鞠躬尽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