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留生是降职 撤职和免职、撤职和降职的区别是什么?

20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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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1)撤职与免职的区别.第一,性质不同.撤职是处分的一种,即撤销现任职务;而免职是干部管理与任免的一种方式,是工作人员的职务变迁和调整,不是处分.第二,适用条件不同.撤职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已不能担任现任职务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而免职则是依据<公务员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职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第三,法律后果不同.受撤职处分的,不仅应当撤销其现任职务

        (1)撤职与免职的区别。第一,性质不同。撤职是处分的一种,即撤销现任职务;而免职是干部管理与任免的一种方式,是工作人员的职务变迁和调整,不是处分。

第二,适用条件不同。撤职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已不能担任现任职务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而免职则是依据《公务员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职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三,法律后果不同。受撤职处分的,不仅应当撤销其现任职务,而且应当按照规定降低其职务、级别。

而免职的,按照身体、年龄和德、能、勤、绩等情况,有的不再安排工作,有的安排平级或者较低职务,有的晋升职务。但除晋升职务的以及一些特殊情况外,一般原职级待遇不变。 第四,决定机关不同。撤职是根据受处分人的错误事实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而免职一般由有关部门提出免职报告或者本人申请,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令或者通知。

       (2)撤职与降职的区别。第一,性质不同。撤职是一种处分;而降职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我国对降职的使用有一个变化过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是把降职作为行政处分的一个种类来使用的,l993年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后,降职不再作为行政处分的一个种类,而被规定为一种与行政处分、免职、辞退并列的行政处理的手段。

第二,适用条件不同。撤职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纪律,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已不能担任现任职务的;而降职根据《公务员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于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第三,决定机关不同。撤职是根据违法违纪人的错误事实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而降职决定则只能由任免机关决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