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林集团王文良被抓 汉口银行准入担保公司卷钱跑路 银行:与我无关 日林集团王文良身价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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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武汉听众何女士向中国之声反映称,她此前向当地的汉口银行贷款800万用于企业经营.按照银行贷款要求,何女士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武汉听众何女士向中国之声反映称,她此前向当地的汉口银行贷款800万用于企业经营。按照银行贷款要求,何女士向银行指定的一家名为天安担保的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后,还向这家担保公司缴纳了50万保证金。如今她已按期全额还款,却因担保公司跑路迟迟拿不回保证金。

根据相关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开展贷款反担保业务,需要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这笔钱不得转嫁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但这条规定,在汉口银行准入的这家担保公司那里,为何成了一纸空文?对于借款人的损失,银行是否需要担责?

何女士是武汉一家餐饮企业的老板。2014年5月,因企业扩大再生产,她向汉口银行申请贷款800万。但何女士向银行的抵押物价值不足,需由担保公司对其中的500万进行反担保。

何女士回忆,当时在汉口银行贷款的时候,汉口银行指定了一个担保公司---天安担保,缴纳了50万的担保金。800万他们如期还给了汉口银行,应该到天安担保公司解压50万,结果到天安担保公司去,这个钱就一直没有拿回来。

据介绍,天安担保在武汉的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董事长李太敏也已失联。何女士表示,她多次找到汉口银行负责经办此事的客户经理,却被告知这跟银行没关系。汉口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不会跟客户指定哪个担保公司,我们也指定不了,客户和担保公司的业务选择是双向的。

”而客户是如何找到天安担保公司的呢?汉口银行回应,银行方面给了客户一个清单,告诉他们有这么多担保公司可以选择,客户自己选择后,自行沟通。

汉口银行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风险提示函,这是何女士办理贷款时签署的。提示函中记载,“贵方应自行选择经我行准入的担保人,我行不就贵方在我行的融资申请行为指定或强制推荐担保人”,“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替担保人缴存保证金”。汉口银行相关负责人称:“如果当初我知道,担保公司收取了客户的保证金,这笔贷款我不会放,因为违规了,违反了我们行的内部规定。”

而何女士称,他和爱人李先生一起去办的贷款和担保手续,负责此事的客户经理当时只给他们提供了一家担保公司。何女士认为,只给了一家担保公司,不叫指定叫什么?而且是先办理担保手续、交手续费,后银行放的款。不选银行指定的那家,银行怎么会放款呢?

何女士爱人李先生称,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让他们签了一堆文件,风险提示函就夹在这些文件里面。银行并未就此专门进行风险提示,也未告知客户给担保公司交保证金是被禁止的。银行是口头强制指令,天安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而自己根本不知道天安担保公司是什么公司。

银行方面是否向何女士出示过准入担保公司的清单?双方说法不一。

因天安担保公司反担保的客户贷款违约,汉口银行已从天安担保在银行缴存的一千万保证金中,扣除了违约贷款,但经过银行多次催缴,天安担保一直没有向银行补齐一千万的保证金。目前,汉口银行已经终止了和天安担保公司的合作。汉口银行表示,天安在该行在保的用户还有很多家,业务还没结清。如果到期造成银行风险,将统一进行处理。

据了解,当地监管部门透露,多家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因为天安担保公司的跑路而“打了水漂”。而近两年,各地担保公司跑路现象频发,仅武汉市,去年就有两家较大规模的担保公司跑路。“保证金”难保证的背后,存在怎样的金融监管漏洞?

据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部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因天安担保公司跑路,已有多家贷款企业向他们反映,拿不回保证金。汉口银行也介绍说,也有其他客户出现这一状况。有的客户拿到了担保公司退给的保证金,也有客户没拿到,有的客户已经起诉了。

汉口银行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武汉天安担保有限公司是汉口银行准入的一家融资担保机构,其授信贷款担保额度为1亿元,天安担保在汉口银行专户上存有1千万保证金。对天安担保公司的准入,汉口曾对其进行过相关考核。汉口银行表示,准入的时候,对它资信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对外担保的业务总额会进行一个全面的考量。审批以后,它会存一笔相应的保证金到银行,这个比例是占它担保额的10%-15%不等。

对银行来说,让担保公司缴存保证金是为了更好控制贷款风险,一旦担保公司反担保的客户在银行的贷款违约,银行便可扣款还贷。按照规定,担保公司不能将保证金转嫁给客户。但实际操作中,却很难实现,更没有监管。

汉口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它是明着这么干,肯定不会让它干,但是它们都是暗着干的。只能按照银行的流程对它的业务进行一些管理,但是它在银行业务以外做了哪些事,银行都不清楚,也没有办法管。

担保公司出现问题,银行往往让客户诉诸法律。而对贷款业务等金融行规不熟悉的客户来说,银行未做风险提示强调的情况下,一旦担保公司跑路,则要经历漫长的司法诉讼。

银监会曾发文明确禁止:“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取的客户保证金,用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严禁用于委托贷款、投资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保证金。”但银监会并没有明确是“风险保证金”还是“专项保证金”,如何能保证银行的保证金不是从客户处收取的保证金?汉口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对担保公司的金融监管存在漏洞:“谁都能管,谁也管不了,谁也不管。

在武汉出现的这几家担保公司跑路,老板失联,这就反映在政府监管层面是出现过真空的。”

监管部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直言不讳:“它违规了,没有处罚手段,跑路了它的股东以后的生活也没有什么影响。”

这位负责人讲述,曾有监管部门上门要求查担保公司的往来账目,却被暴力拒绝。虽然银监会和湖北省政府金融办都出台了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但现实中难落地。他说,这都是部门的规章,这些规章都非常粗。现在讲依法行政,要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又是根据上位法,上位法里头没有明确,就导致监管这块力不从心。

目前,大多地方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归口在工信部门。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导致对担保公司的监管既不专业也缺乏手段。武汉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也指出:“从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关系来说,银行是绝对强势的,银行一般只把好的“肉”都吃了,能做的业务银行自己做,不能做的才让客户去找担保公司。我们现在的银担关系,大家呼吁了多少年,但一直没有改善,没有风险共担。”